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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年回家探亲刚落脚,“老赖”就被芝罘区法院“请”了来
专栏法院判决不执行专项治理
来源:水母网  |  发布时间: 2020-10-03

“滕雷(化名),我们是芝罘区法院执行局的,你和吕鑫(化名)的案子一直没有执行完毕,跟我们到法院把问题解决一下。”1月30日早晨6点多,还在睡梦中的滕雷忽然被叫醒,看到眼前的法院执行干警,不禁慌了神,匆匆穿了衣服便被拘传到法院。

2014年至2015年期间,滕雷、李楠(化名)夫妻二人以进货需要资金为由,向吕鑫陆续借款5万和19万4千元,并出具有关借条。然而,借钱容易要钱难。之后,吕鑫按照约定向滕雷索要借款,滕雷却迟迟未能还钱。要钱未果后,吕鑫便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经审理判决滕雷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吕鑫借款本金24万4千元及相关利息。
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、互联网银行、证券、车辆等信息,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后来,经多方查询,滕雷近期一直在新疆打工,长年不回烟台,并且,在借款之后不久,滕雷、李楠二人便因性格不合,办理了离婚手续。执行过程中,执行干警也多次找到李楠,劝说其尽快还款,李楠以自己生病需要治疗,并且家中实在没钱为由,迟迟未能还款。

正当执行干警一筹莫展之际,公安部门传来了好消息。1月30日凌晨,公安系统监控到滕雷入住了位于青年南路的一家酒店,民警随即便将信息告知法院,接到消息后,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出发,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。原来,滕雷回到烟台之后,本打算先来看看自己的女儿,然后再回老家过年。没想到刚到宾馆住了一晚,就被执行干警拘传到法院。来到法院后,经过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明理,滕雷始终表示自己没有钱,现在还不了。最终,沟通未果后,执行干警决定对其进行拘留。

近年来,芝罘区法院不断加强各部门间协作配合,共同发挥联合惩戒作用。在与公安部门签订《关于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协作备忘录》的基础上,芝罘法院指派专人与公安部门对接,针对部分具体案件,重点在移送拒执罪、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、协助拘留、采取强制措施等方面,增进协作,加强信息研判,联合查人找物,已取得初步成效,为“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提供了更强大的助力,让更多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尽早实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