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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网警提醒:警惕虚拟货币、区块链骗局
专栏互联网虚假信息专项治理
来源:烟台网警巡查执法  |  发布时间: 2020-10-19

近期,一些不法分子打着“金融创新”“区块链”的旗号,通过发行所谓“虚拟货币”“虚拟资产”“数字资产”等方式吸收资金,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活动,侵害公众合法权益。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,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进行非法集资、传销、诈骗,此类诈骗具有以下特征:

一是网络化、跨境化明显。依托互联网、聊天工具进行交易,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,风险波及范围广、扩散速度快。二是欺骗性、诱惑性、隐蔽性较强。宣称“币值只涨不跌”“投资周期短、收益高、风险低”,具有较强蛊惑性。三是具有非法集资、传销、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。通过公开宣传,以“静态收益”(炒币升值获利)和“动态收益”(发展下线获利)为诱饵,吸引公众投入资金。

#烟台网警提醒#广大投资者,要警惕“虚拟货币”成为犯罪分子违法犯罪的工具。目前,我国对“虚拟货币”加强了风险管控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,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、“虚拟货币”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,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“虚拟货币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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