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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市公布2017年第五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
专栏风险提示
来源:枣庄市公安局  |  发布时间: 2020-10-28

为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,进一步强化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,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顺利实现十九大安保任务,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和要求,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第五批5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。

据了解,这5名被终生禁驾人员属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、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两种情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,由公安机关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。

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,主要是为了警示教育驾驶人要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、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,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自觉做到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,共同维护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。

目前,我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“四打击一整治”行动部署会精神,正在开展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为,实现“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、明显减少较大事故、坚决杜绝重大事故”的工作目标。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以整治行动为主线,全警动员,全力以赴,严管客车、货车、危化品运输车、校车、农村面包车、渣土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变型拖拉机等重点车辆,严查酒驾毒驾、超限超载、抛洒滴漏、涉牌涉证、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,坚持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并举,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,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。

2017年全市第五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

序号

姓名

准驾车型

原因

1

马  轲

C1

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

2

张长伦

C4

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

3

于二闯

C1

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

4

杨  永

C1

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

5

毛路东

C1

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