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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晋源沃德选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〔2021〕004001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晋源沃德选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
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
处罚名称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825784765317 工商注册号
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
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
法定代表人 孙国庆
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五条
违法事实 该单位正在进行喷漆作业,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采取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措施 罚款金额(万元) 11.200000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
处罚决定日期 2021-07-15 处罚有效期 2099-12-31
公示截止期 2022-07-15 处罚机关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00MB1537977K 数据来源单位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
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00MB1537977K 处罚类别 罚款
处罚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
处罚内容 拾壹万贰仟元整
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