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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龙泽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行政处罚详情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霍水行罚决字[2020]第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龙泽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
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
处罚名称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82MAOCWCT97E 工商注册号
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
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
法定代表人 郝勇强
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第48条第1款
违法事实 山西龙泽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,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,擅自取水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第48条第1款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》第48条规定,应予处罚。 罚款金额(万元) 2.000000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
处罚决定日期 2020-08-04 处罚有效期 2021-02-04
公示截止期 2021-02-04 处罚机关 霍州市水利局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82012795234F 数据来源单位 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
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82012795365B 处罚类别 罚款
处罚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第69条第1款
处罚内容 经查明,山西龙泽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霍州分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,擅自取水,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第48条第1款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第69条第1款规定,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伍万元整。
备注